安康市人民医院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人民医院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CZE2017-ZB-1749/1)招标人为安康市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选取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集中配送服务的供应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2交货地点:安康市人民医院
2.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包含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及设备的经营许可原件备查);
3.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包含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及设备的经营许可原件备查);
3.4、所投产品需提供100种以上主要(进口试剂注册证不低于30%)诊断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盖章原件备查)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5、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用试剂和耗材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条件;
3.7、投标人注册地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征信机构开具的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报告或企业征信报告;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1日9:00止,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五部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格要求文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四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江北大街38号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邮编:710075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刘舰
电话:029-88490543
传真:029-884905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461183495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