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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发布时间:2017-10-13 14:45:26  打印
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KX20170801A071

招 标 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目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5

第四章 合同资料表及合同文本 2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六章 技术要求 5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1.2 招标编号:ZKX20170801A071

1.3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技术规格书》

1.4 数量:1套,详见《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技术规格书》。

1.5 交货期:2017年12月31日

1.6 项目现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供应商。

2.2投标人应具有反应堆热工水力计算分析的能力,已出版的报告或发表的论文或项目批复材料的复印件为主。

2.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提供检察院证明在截止查询之日前3年内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7 按法【2016】285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3. 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3.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3.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3.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3.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8本项目招投标程序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上述平台免费注册并报名本招标项目。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6841943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三层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项目招投标程序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并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平台免费注册并报名本招标项目。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电话:010-88828754)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邮编:102413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693576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二层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传真:010-88529153

201710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

条款号

内容

1.1

1.​ 项目名称: 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2.​ 招标编号:ZKX20170801A071

3.​ 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4.​ 联系电话:010-88529143

5.​ 传真:010-88529153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如要求);

4.​ 投标保证金证明;

5.​ 投标一览表;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7.​ 技术规格偏差表;

8.​ 商务条款偏差表;

9.​ 资格审查资料;

10.​ 技术方案;

11.​ 投标人相关情况说明;

12.​ 其他。

9.1

投标报价要求:项目咨询服务价(含税),应包括以下各部分: (1) 咨询服务价(含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2)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方案编写、项目研究、管理成本、会议、差旅、验收、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和税金等费用均计入报价费用; (3)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乙方)应履行义务的费用。

9.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7.5万元

10.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邀请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3.​ 第六章技术要求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的原件在评标委员会需要时查验。

11.1

合格的服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且未限制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标的物。

11.2

投标人对标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用户证明、技术方案、试验验证作为技术支持资料。

12.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日。

12.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注:投标人需提供汇款底单复印件。

12.3

投标人如电汇,应从其基本账户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strade.com.cn/)生成的账户电汇转出。

注:投标人应在电汇附言里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不接收现金。

13.1

投标预备会:无。

14.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1份。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处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必须盖章的地方,应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必须胶装并标注页码,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9.2

开标顺序:随机。

20.1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24.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注: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中标金额为5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收费=1.5+3.2=4.7(万元)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款中规定的招标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1.​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相应内容。

2.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投标均应被否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4)本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授权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构成

4.1​ 对于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资料表及合同文本

(5)投标文件格式

(6)技术要求

(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2​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列明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品牌或型号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将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并将澄清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 适用法规

7.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1.​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中列明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证明文件。

1.​ 投标报价

9.1​ 投标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

9.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提交可调整或选择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9.1​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招标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1​ 投标货币:人民币

1.​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0.1​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中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 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合格服务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中的要求。

11.1​ 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款中的要求。

11.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1款中规定的期限,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2.1​ 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具体金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2款中规定。

12.1​ 投标保证金须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3款规定的形式。

12.1​ 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12.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12.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投标人: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期签订合同;

(1)​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函的内容签订合同;

(1)​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27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24款之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投标预备会

13.1​ 投标预备会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1款。

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款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和电子文档。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2款中的要求制作、装订和签署。

14.1​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14.1​ 投标语言采用中文,非中文资料应附中文译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密封包装,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加盖的公章。

15.1​ 密封包装标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

15.1​ 如果未按照15.1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 投标截止日期

16.1​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6.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7.1​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本章第15款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除非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5和16条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其递交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2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19.1​ 招标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确认开标相关内容。否则,将视同其默认开标结果。

19.1​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函载明的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内容。除了按照第18.1条的规定撤回的投标之外,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19.1​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9.1​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0.1​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1)​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 评标原则

21.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 评标

22.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六、授予合同

1.​ 定标方式

23.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3.1​ 中标候选人公示或通知。公开招标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邀请招标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1.​ 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2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方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4.1​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款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函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最终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 重新招标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1.​ 履约保证金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照第四章合同资料表中的规定,采用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 保密条款

28.1​ 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8.1​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8.1​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 纪律和监督

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9.1​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9.1​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9.1​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9.1​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上一款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按上一款规定先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初步评审

2.1​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而得到的数值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或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严重错误,将以总价或小写金额为准。更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否决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第二章2.2条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投标均应被否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4)本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授权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第二章4.2条

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章9.2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提交可调整或选择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章9.3条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章9.4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招标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章12.1条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章12.4条

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三章2.2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三章4.3

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差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 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过初步审查,确定为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报价、质保、商务和技术4个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意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质保等分项评分结果出现差距时,应遵循以下调整原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人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该项评分均值替代;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人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该项评分均值的±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该项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分项得分。

1.​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1​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1.​ 评标结果

5.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详细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1​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1)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平均值的40%以上;

2)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技术得分平均值30%以上。

1.​ 评审因素和标准

6.1​ 依据本评标办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在下面的初步审查表、价格审查表、详细评审表中进行了细化。

1.​ 评标表格

(1)初步评审表

(2)价格评审表

(3)详细评审表

(4)评标结果汇总表(略)

(5)问题澄清通知(略)

(6)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略)

(7)评标专家意见表(略)

(8)评标报告(略)

初步评审表

项目名称 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招标编号:ZKX20170801A07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独立法人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供应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附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反应堆热工水力计算分析的能力,已出版的报告或发表的论文或项目批复材料的复印件为主。

其他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提供检察院证明在截止查询之日前3年内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按法【2016】285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联合体

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

与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营业执照中的名称一致。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一般技术要求

负偏差或不响应项应不超过5项。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1项规定。

付款条件

符合第四章合同资料表中的规定。

否决性

不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4项规定的任何情况之一。

评审结论

备注:符合或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在表中打“√”,不符合或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在表中打“╳”;在评审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有1项打“╳”即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否决。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评审表

项目名称: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招标编号:ZKX20170801A07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价格

开标记录中报价

价格修正

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而得到的数值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或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严重错误,将以总价或小写金额为准。

评标价

修正后投标价格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详细评审表

项目名称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招标编号:ZKX20170801A071

评审

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价格

(40分)

投标报价

40

当有效投标家数为5家以上(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计算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家数少于5家时,计算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投标基准价1%减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投标基准价1%减0.5分;不足1%按1%计。

商务评分(10分)

近三年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3

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每提供一个其他类项目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

资信等级

1

具有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出具的AAA资信等级得1分,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出具的AA资信等级得0.5分,其他不得分。

财务状况

2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全部为正得2分,每有一年为负扣1分,扣完为止。

3

近三年净利润为正得3分,每出现一年亏损扣1分,扣完为止。

响应与偏离

1

每出现一处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质保评分(10分)

体系证书

2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证书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质量策划及拟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描述

2

按方案的优劣排序,最高得2分,每低一名扣0.5分,最低0分。

项目开展所需管理程序文件

2

按方案的优劣排序,最高得2分,每低一名扣0.5分,最低0分。

项目组织机构图及职责分工

2

按机构齐全,分工明确的程序,进行排序,最高得2分,每低一名扣0.5分,最低0分。

项目质量计划或类似项目的质量计划

2

有且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无得0分。

技术方案及实施(40分)

项目需求分析与理解

8

按照投标文件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打分。

优:对招标方项目需求分析思路清晰、理解透彻,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得6-8分;

良:对招标方项目需求分析合理、理解清楚,基本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得4-5分;

一般:对招标方项目需求分析思路不清、对项目理解欠缺,得0-3分。

研究基础

12

按照是否有相关计算分析能力的经验打分。

具备反应堆堆芯热工水力模拟能力,得3分;

具备三维热工水力计算能力,得3分;

具备钠冷快堆热工水力分析经验,得3分;

具备反应堆结构建模能力,得3分;

以上经验以出版或发表的学术报告/论文相关复印件为准。

技术实现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

13

按照投标文件技术标对技术方案的设计优劣打分。

优:技术方案先进、合理、完整,思路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及未来扩展整合,得10-13分;

良:技术方案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9分;

一般:技术方案不符合,或在满足项目需求方面欠缺,思路欠清晰,得0-5分。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性

7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的优劣进行打分:

1、合理可行,满足用户要求,得5-7分;

2、基本合理可行,但有不足之处,得3-4分;

3、内容方面安排有缺陷,得0-2分。

合 计

100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资料表及合同文本

合同资料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买方

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卖方

名称:待定

地址:待定

项目现场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履约保证金

不适用。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伴随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如有)。

质量保证期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如有)。

故障响应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如有)。

付款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

采购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签订地点:

根据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结果,合同双方就“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合作(委托)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的技术要求,再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并开展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研究并按甲方要求提交综合研究报告。

2、技术要求:

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附件1)。

3、工作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十天,输入参数确定及计算方案详细设计。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堆本体一回路网格模型建立及调试。

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堆本体一回路三维热工水力计算。

合同签订后四十天,结果整理及分析、成果交付组织专家评审及验收。

合同执行过程中,进度节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相应调整。

4、输出成果:

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附件1)。

5、工期:

本合同从正式签订之日起有效,乙方应按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约定的合作事项。如乙方原因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未能完成合作事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大写):人民币 (¥ )。

(二)支付方式(人民币):分期支付。

1、 合同签订,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0%合同总款,即人民币 (¥ )作为启动资金;

2、乙方完成输入参数确定及计算方案详细设计,并通过甲方的评审。甲方完成合同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0%合同总款,即人民币 (¥ )。

3、乙方完成堆本体一回路网格模型建立及调试,并通过甲方的评审。甲方完成合同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0%合同总款,即人民币 (¥ )。

4、乙方完成堆本体一回路三维热工水力计算,并通过甲方的评审。甲方完成合同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0%合同总款,即人民币 (¥

5、乙方完成结果整理及分析、成果交付组织专家评审及验收,并通过甲方的评审。甲方完成合同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0%合同总款,即人民币 (¥

6、以上所有条款以财务资金到位为前提。

(三)发票抬头: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三、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1、验收依据:技术规格书(附件1)、竣工文件编制规定(附件4);

2、验收组织方: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验收。

3、验收后的处理:

验收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给乙方;验收未通过,甲方应出具验收不合格的书面意见给乙方。乙方应当在60天内根据甲方的验收意见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再次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为本项目完成的依据。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审定;

2、甲方有权利对该项目开发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验收;

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行开发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酬金;

5、乙方有义务按合同要求的开发进度完成项目开发;

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的介入交流、培训、监督和检查提供完全便利的条件;

7、乙方有义务独立完成本开发项目的全部工作,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五、转让和分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合同的任何部分。

2、本着责任不转移的原则,虽经甲方同意的分包,乙方仍对任何分包商或其人员的行为、成果文件、失误或疏忽负全责。

六、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是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成果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及其他标记的专用权和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等。

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须承担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双方确定,履行本合同前各自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因执行合同相互传递的技术参数、图纸等技术资料,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同意,不得擅自泄露、转让,或移作它用

4、双方确定,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发表学术论文涉及到此合同的技术成果的,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追究乙方的保密责任和收取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是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

七、项目的违约争议及解决措施

1、本项目在实施中,双方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确实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 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项目的违约,原则上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按下列条款解决:

A、交付违约的情况:

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本合同的技术服务等原因引起甲方工作延期,乙方延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延期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及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B、付款违约的情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工作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合同金额的5%为限。

C、其它的违约情况: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相关的责任,此项违约金总额以合同金额的5%为限。

八、变更

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若合同的重大变更影响到合同的价格,则双方协商解决。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时间终止或消除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一个月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十、保密条款

1保密等级

1.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涉密,密级为□秘密/□机密/√一般商密/□核心商密。

2保密义务

2.1任何一方对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之义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2.2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质量保证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建立项目组织机构,配备合适的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将关键岗位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国家或行业有上岗证要求的工作人员建立管理台帐,甲方有权查阅。

2、乙方应适时制订并实施管理程序。

3、乙方应编制设计评审计划,并报甲方认可。甲方有权选取评审点。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进行解答并及时解决。

4、乙方应按照相应的程序管理本项目的活动。乙方进行的所有工作要有相应的记录,并确保这些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且依据合同及相关附件要求向甲方提交文件和记录。

5、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有权对乙方进行质量保证监督、检查和监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为甲方进入现场设施、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及使用工作地点等提供方便。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监查均不转移和减轻乙方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6、乙方如需将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必须经甲方认可,并将甲方的质量保证要求延伸至分包方,甲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质量保证监督、检查和监查。

十二、其他

1、合同一式捌份。其中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条款全部执行完毕。

3、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章日起生效。

5、本合同第六条和第十条不随合同的有效期结束而结束,该两项条款有效期为10年。

5、双方通信遵循《通信规则与收发管理》(附件3)。

6、合同附件目录

附件1:《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技术规格书》;

附件2:《保密协议》;

附件3:《通信规则与收发管理》;

附件4:《合同(乙方)提交文件编制规定》;

附件5:《廉洁协议》。

委 托 人(甲 方)

名 称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技术合同

专用章或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 系

(经办)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邮政

编码

102413

年 月 日

电 话

010-69358461

传真

开户银行

工行北京266支行

帐 号

0200026609008800252

税 号

110111400000309

受 托 人(乙 方)

名 称

(或姓名)

技术合同

专用章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 系

(经办)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电 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________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____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本项目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交货期为 ,随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投标人是所提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拟派我单位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三、投标保证金证明

说明:

1. 此处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电汇转出,此处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

3.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电汇底单载明的开户行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四、投标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商

交货期

交货

地点

总价(元)

投标价总计(元)

注:提供有附加条件或可选择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元)

注: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货物详细供货范围表(如需要)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注:要求对所投货物按部件、元器件进行明细报价,并必须标明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备品备件清单(如需要)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质保期备品备件清单(如需要)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专用工具清单(如需要)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图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制造商

备注

1

2

3

4

5

6

7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六、技术规格偏差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部分要求逐条应答。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七、商务条款偏差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差说明

1

交货期

2

付款条件

3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4

验收

5

培训

6

其他商务条款

注:上表列明的内容投标人须逐条应答,其他商务条款如果投标人未列明偏离,则认定为响应。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制造商资格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为响应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作为本次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提交如下资料和信息,并声明下述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货物生产能力说明;

3.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二)代理商资格声明(代理商投标适用)

致: (招标人名称)

为响应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作为本次投标货物的代理商,提交如下资料和信息,并声明下述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货物生产能力说明;

4.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类型

(勾选)

□​ 制造商

□​ 代理商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开户银行

账号

员工总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单位简介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四)投标货物生产能力说明

备注:

投标人应自拟格式说明。

1.投标货物生产历史。

2.投标货物生产的设施及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生产工厂(或场所)名称及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等。

3.外购主要零部件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厂家的名称、地址、主要零部件及相关外购货物的具体内容。

4.主要备品备件、损耗件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部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办法等。

5.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人要求说明的其他内容


(五)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 (代理商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并接受 (代理商名称) 对投标货物中涉及我方制造的 (货物名称)的报价。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签字人姓名、职务:

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注 :此格式仅供参考。

(六)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标的、内容

签约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支持资料。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十、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货物描述

投标人详细描述本次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产品性能、可靠性、寿命、制造工艺等信息,并说明对第六章“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

(二)供货计划

投标人详细描述中标后具体履行合同的时间计划和相关保证措施,确保实现投标函中交货期的承诺,并说明对第六章“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

(三)技术服务方案

投标人详细描述中标后具体履行合同中提供的各项服务,并说明对第六章“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

(四)人员培训计划


十一、投标人相关情况说明

自拟格式说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明确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十二、其他

1. 出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

2.出具《“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函》。


第六章 技术要求

详见

CFR600一回路热工水力验证计算技术规格书》

本章节标注星号的条款是实质性要求,有1条不满足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