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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营销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15:45:03  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营销管理服务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512-440114-17-01-3262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销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营销管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225.4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8225.45平方米,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计容面积45563平方米,可建成总建筑面积 6776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569.50平方米 ,可售住宅面积39923.00平方米,商铺约为1400平方米。(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及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以北、芙蓉大道以东。                                                                

2.2招标范围: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可售住宅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总体服务含产品定位及设计咨询、营销管理服务两部分。

(一)产品定位及设计咨询服务

1、产品定位服务包括:市场研判、客户洞察及触达、价值策略、定价方案、营销赋能等内容,根据甲方需求制定相应的产品定位方案(具体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详见需求书附件3:《产品定位服务成果及其交付要求》)。

2、设计咨询服务包括:对项目建筑、精装、景观、结构、机电等方案设计,及建筑、精装、景观施工图设计提供咨询意见并出具相关咨询报告(具体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详见需求书附件4:《设计咨询服务成果及其交付要求》)。

(二)营销管理服务

1、具体工作:乙方为本项目提供可售物业(含住宅+商业,不含车位等其他物业,下同)的案场代理和销售管理服务,包含本项目的营销策略制定、价格及折扣管理、销售代理管理、销售现场管理、销售制度制定、渠道中介合作等营销管理工作。

2、进场时间要求: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组建项目营销管理团队(简称“营销服务团队”)。乙方营销服务团队组建完成后向甲方发送《乙方委派营销服务团队确认函》,确认委派人员。乙方于收到甲方确认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场,并提供营销管理服务。

3、营销服务团队配置要求:含项目营销总监1人(同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销售经理1人(同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渠道负责人1人、策划经理1人、策划员2人、销管1人、销售员10人、线上主播1人,合计18人。

2.2.3服务期限:

(一)产品定位及设计咨询服务期

产品定位及设计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毕需求书附件3:《产品定位服务成果及其交付要求》、附件4:《设计咨询服务成果及其交付要求》记载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确认之日止。乙方就单项服务提供完毕合格的服务成果后,该单项服务即宣告完成。

(二)营销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期

营销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可售住宅销售套数达95%(含本数)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服务费率):  最高服务费率不超过5%。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服务费率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表中的服务费率固定填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投标人须为获得相关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全盘可售住宅基准价承诺函》。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 06   04 0000分至2026 06  23   23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6 06 04      0 00 分至2026 06 10 23 59 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本项目投标登记采用全程线上电子登记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的扫描件(按下列排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封面格式按附件要求)发送至邮箱:zbb83385379@126.com进行投标登记,原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负责人)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标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时递交,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 06  24 14 00 分至 14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 06 24 14   30 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702房)。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环节。

5.4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地点的者不按照标文件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38号之十五

    话:020-8689514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38号之十五

联 系 人:江工           话:020-8689514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702房

联 系 人:戚工           话:020-833832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8689514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38号之十五

 

2026 06  0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投标人承诺函

 

致:***(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名称)***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合同执行期,该投标费率保持不变,具体以本项目《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为准。

3、若中选,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及我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的具体规定,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4、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招投标结束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6、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本承诺函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      

                                                                                 2026年   

项目名称

体育公园CC0701042地块建设项目营销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FSCG202645

投标单位名称

 

文件价格(元)

500

地址

 

联系人

 

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E-mail)

 

 

 

 

备注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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