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园区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开发区)考核评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2. 招标编号:0634-1740XZ2Q0803
3. 资金来源:采购人将使用自治区财政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项目概述:为加快推进全区园区(开发区)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完善考核、分类指导、综合施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拟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新疆经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园区(开发区)发展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自治区经信委的安排,对新疆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5、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外地企业可以只提供其有效公证件(加盖企业公章);
3)近三年内要有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州市等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业绩(至少三个以上),同时提供能反映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
7)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最新经济政策和动态;
8)具有编制相关报告的技术力量;
9)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凡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对平台操作有疑问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0928199。平台确保对投标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标书款只接受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支付和线下现金支付,标书款:500元。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款的,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起每天10: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李云飞先生
电话/传真:0991-4523229
邮 箱:xjmeet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