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已由豫国税函(2017)1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经一路丰产路交叉口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
2.2建设规模: 约9300㎡。
2.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装饰改造、消防改造等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或综合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5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
联 系 人:袁先生,梁女士
电 话:15690880258,185385788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13607667132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