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胜丰镇总体规划修编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原县胜丰镇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本项目”)。该项目已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五原县规划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原县胜丰镇总体规划修编
2.2批准文件编号:五政采办执【2017364】号
2.3预算金额:350000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成果递交时间:50日历天
2.6项目编号:0651-17102266
2.7项目内容:
①进行实际情况调查;
②数据收集、整理、汇总;
③编制规划文本、图件、附表;
④现有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单位资质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有效的注册城市规划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周六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西部天然气对面恒远集团7楼)递交报名材料,经查验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近6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8)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如是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9)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5、本次招标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wuyuan.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五原县规划局
地址:五原县
邮政编码:015100
联 系 人:李军
联系电话:13804781136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恒远集团7楼
邮编:015000
联系人:邬海燕、徐娜
电话:0478-8299645 18547858255
邮箱:378784724@qq.com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