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筹)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筹)装修工程的招标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筹)装修工程 ;
2、项目编号:0651-17032464;
3、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1号凯旋银河广场;
4、项目内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筹)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总投资额480万元。须协助招标人取得消防及安防合格证书;
5、计划工期: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7日,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条件:
(1)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经营状况良好;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企业施工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楼业务三部(内蒙古呼和浩特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业务三部)。
3、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且需要同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6)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联 系 人:刘政泽
联系电话:0471-6531573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B座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迪
联系电话:0471-3255292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