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产后服务中心设计、设备仪器及三大中心范围内配套实验室家俱通风排气系统等采购、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受招标人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就其产品研发中心、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产后服务中心的设计、设备仪器及三大中心范围内配套实验室家俱通风排气系统等采购、安装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6018810477
2、产品研发中心、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主体为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
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建设主体为海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
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产后服务中心的设计、设备仪器及三大中心范围内配套实验室家俱通风排气系统等采购、安装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合同价款包括本次产品研发中心、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产后服务中心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三大中心范围内配套的实验室家俱、通风排气系统等、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装卸吊装费、保管费、运输保险费、设计费、安装费、调试费、与综合楼装修或施工单位的交底配合管理费、配合成品半成品保护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质保期费用、相关税费、政策性风险、维保、质量保证、售后及验收等相关服务。即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包括研发中心、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产后服务中心范围内平面图纸、立面图纸、节点图纸等全套)和使用说明书的提交,保证通过验收,使买方按期投入使用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质保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清单或三大中心配套功能中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卖方需自行考虑所有风险,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
二、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出具社保和劳动合同证明)。(必须提供原件)
3、参加本次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证明)。
4、投标申请人承揽过类似项目,提供2013年12月以来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一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原件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须从投标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缴纳。
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投标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申请人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申请人、其他项目均无效)。
4、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上述要求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五、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日09 时00分至2018年3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资格预审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资格预审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须单独密封):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社保和劳动合同证明;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业主证明及工程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4、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单位盖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其他:
1、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产品研发中心为 450 万元(含税价)
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为 180 万元(含税价)
产后服务中心为 49 万元(含税价)
3、要求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买方使用。
4、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产品研发中心和产后服务中心部分(卖方须注意买方为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买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额(除暂列金外)的30%。卖方在买方支付预付款前须向买方提供对等的履约预付款保函后,本合同生效,要求为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格式必须为买方审核认可的格式,否则无效,视为未提供;
第2次付款:项目涉及的设备及材料全部进场后,经第1次初步验收合格且跟踪审计审核,买方确认后凭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仪器、设备、设施、家具需分类、分品种、分型号按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支付至项目合同金额(除暂列金外)的85%,同时退还银行履约预付款保函;
第3次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计审核买方确认后支付至项目审定金额的95%;
第4次付款:项目审定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一次性支付 。
注: 卖方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当发包人付款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5%时,乙方应提供结算审定总价的全额发票。
江苏省粮食质监中心-海安站部分付款方式以买方财政实际要求为准,另行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确认具体条款(卖方须注意买方为海安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注: 卖方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当发包人付款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5%时,乙方应提供结算审定总价的全额发票。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资格预审申请书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书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楼2205室
十一、资格预审有关信息:
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楼2205室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三零面粉海安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唐工 联系电话:0513-8188363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0楼2005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踪工
联系电话:025-86636562
传真:025-8326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