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2947GC000102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02947GC0001022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见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4、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1人,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审核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17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9月23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ZZ02947GC00010224
2、项目名称: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
3、资金性质:政府专项资金。
4、工程内容: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电力部分拆除(负责协助甲方协调电力部门并办理拆电和销户的相关手续等工作)。
- 工 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 工程地点:东起化工路以东、西至化工路以西,南起闽江路、北至哈东路以南300米(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
- 项目资金:以市评审报告为依据各单位向下浮动报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4、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1人,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审核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潜在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文件一经售出,任何情况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
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工程内容】
(4)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小班子成员证明材料【以本公告第二项“资格要求”第4条为准】
(8)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本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用A4纸单面复印)。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10月10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单位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兴业街157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430733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156451915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451-824307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
电子邮件:651661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