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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高新区马林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人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8-07-11 14:06:52  打印

赤峰高新区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人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     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GC044

1、 招标条件

赤峰高新区马林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人饮工程由赤峰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赤高新发改字【20185号文件备案。招标人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高新区马林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人饮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远期设计流量为20000m³/d,工程总占地面积约450.37亩。

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由加压泵站和输水管线组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房一座,建筑面积400㎡,新建输水管线10.50km,采用自锚式K9球墨铸铁管,其中5.0km建设2DN450管道,其余5.5km建设2DN400管道,管道总长21.0km,以及配套水泵、配电设施安装等。(以上工程内容设计时会有调整,仅供参考)

2.4计划投资额:约3825.52万元。

2.5招标范围:赤峰高新区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人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具体如下:

2.5.1设计部分: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带状地形图测量,编制方案设计(如果需要),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如果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绘制、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服务及保修期内设计服务等。

2.5.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5.3采购部分:施工材料、建设配套设备、建筑构配件等采购、安装与调试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通过图纸审查。计划开工日期20188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930日,施工工期51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给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本项目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6承包商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3.7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分别为设计方、施工方(含采购),其中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或可扫二维码识别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如是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④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⑤施工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投标单位提供201761日至2018531日期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明细或对账单(养老保险缴纳信息可在社会保险官方查询网站上查询)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⑧单位联系信息表,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2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8711日至2018717日,每工作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

4.3提交报名材料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8711日至20187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55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领取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新城区锦山路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510);

联系人:张国会     电话:0476-589820213634713836

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时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86900分,地点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北方时代勘察设计院办公楼A11

联系人:刘敬卓

电话:1760486022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锦山路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510

联系人:张国会

电话:0476-589820213634713836

 

 

 

 

 

 

 

 

 

 

 

 

 

 

 

 

 

 

 

 

 

 

 

 

 

 

 

附件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入驻赤峰市元宝山区建筑交易市场,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赤峰高新区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人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自行填写)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