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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永丰学校等四所学校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18-11-09 17:36:52  打印

郑东新区永丰学校等四所学校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永丰学校等四所学校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永丰学校等四所学校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 XCZB23-1609030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4项目概况:郑东新区永丰学校等四所学校项目包括郑东新区永丰学校、雁鸣路小学、玉溪中学、康庄路小学,景观绿化工程总投资额约1700万,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2.7工期要求:每个标段工期均为60日历天,养护期为三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郑东新区永丰学校、雁鸣路小学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郑东新区玉溪中学、康庄路小学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最多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壹级项目经理资格(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景观绿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3提供报名单位20159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4业绩要求:201311日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项目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已完成项目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20131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7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身份证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或园林绿化壹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在20159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6 网页版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投标人信用信息;

4.1.7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项目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已完成项目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4.1.8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2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010日至20161014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800/6717161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1014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2209室招标部;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1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开大道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

联系人:郑工 徐工  

电话:0371-63976573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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