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066016511174
· 招标编码:CBL_20160608_24005437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其它
· 投资金额:万元
· 所属地区:江苏
·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招标人: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外热网工程设计的中标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本公告发布时间即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3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外热网工程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
3、建设规模:包括北线、南线;北线主管长度约3.4km,南线主管长度约9.7km。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含主管沿途分设支线(支线长度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附图自行考虑)。电厂出口参数0.98MPa,295℃。热用户负荷见招标文件附表。
4、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5、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初步设计:20 日历天内完成(自勘察资料提供之日起计)
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自初步设计审查完成起计)
6、工程质量目标:
(1)在保证供热管网安全可靠运行、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并注意美观。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采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设计手段和设计方案,提高供热管网的综合水平,节约用地、降低消耗和运行管理成本,满足环保要求。
(2)各阶段设计文件经评审或审查,应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工程设计标准和工程设计应有的深度要求,并应是最合理、最优化的设计(按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为标准)。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外热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从电厂围墙外一米起至用户端接口止。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后续设计服务及项目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编制等相关配合工作。
三、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拥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下述资质证书:工程设计需具备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GB2级及以上级别专项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近5年必须具备独立承担的不少于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且所设计热网工程已经竣工投入运行,无不良业绩;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若无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则以发包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单线蒸汽管道供热距离≥10km并投运满一年及以上的管径≥DN400的供热管网工程。
备注:
4.1投标人应同时如实附上设计合同书、施工图审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和用户业绩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项目投运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4.2用户业绩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项目投运证明文件)应能反映项目投运满一年及以上特征,否则其业绩无效。
4.3若上述证明文件能按要求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4.4投标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或项目投运证明文件均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业绩无效。
4.5.“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若无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则以发包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为准。业绩完成时间及投运时间计算均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5、近三年无经济行为受到起诉及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近三年无经济行为受到起诉(由专业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常年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予以证明】。
6、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投标报名时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3、 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7、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
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0、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11、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2016年6月28 日上午10: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的账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10365000000305029
注意:为了提高收退保证金工作效率,我公司财务启用了自动收退投标保证金的财务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汇款单用途里的项目编号自动将款项归集到该项目项下,用途里只填写项目编号,不能出现文字或者其他字符。如果用途里没有项目编号或者书写不符合要求,系统会自动将款项退回原汇出账户,请投标人在汇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只填写项目编号(本项目招标编号为:066016511174)。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以及本招标公告“三、资质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前来报名,否则报名不予接受,不具备购买招标文件资格。
招标人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6月8日至6月13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005室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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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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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易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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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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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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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5-86637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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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5-8326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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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xinsl@jcec.cn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