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6016861533
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主厂区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南部罐区位于仓储用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拉杆(阻尼器)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拉杆(阻尼器) 暂估20套
2.2工程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或同等值外币;
3.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3年(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的资信证明;
3.4减振拉杆需国际知名品牌,供货商应提供有效的产品的抗疲劳测试报告,该报告应得到TUV或BV资格测试认证;
3.5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书;
3.6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3.7 提供投标产品成功运行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业绩;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 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包工
电 话:025-5897688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604室
联 系 人:瞿凯
电 话:025-86630962
电 子 邮 件:quk@jcec.cn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 号:10365000000305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