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优惠租赁人才住房装修改造工程(一期)
投标邀请书
福建博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和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亿冶(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凯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采梦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优惠租赁人才住房装修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泉港发改审〔2022〕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3478813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聚福小区三期35栋共30套100间住房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3083.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港区优惠租赁人才住房装修改造工程(一期)室内装修改造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造价为3478813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聚福小区三期35栋共30套100间住房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3083.5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造价为3478813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聚福小区三期35栋共30套100间住房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3083.5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7881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1.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
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等文件规定,建设部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最新相关文件出台,按最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及以上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 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
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
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1 月 09 日至2022年 11 月 14 日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线上报名方式并获取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2022 年11月 21 日 17:00 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下同)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或③采用保函形式的,应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22日09时30分00秒,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办事处(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4号洛江企业大厦A梯9楼);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
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805959992 ,传真: /
联系人: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邮编: 100081
电子邮箱: youliange@cntcitc.com.cn
电话: 0595-22098828/15905096958 ,传真: /
联系人: 游连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