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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17-01-17 16:07:43  打印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1.2招标编号:TC160890E

1.3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区位于黄村镇,涉及狼垡村、立垡村、高家铺村三个行政村。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区位于西红门镇第拾村。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区位于瀛海镇姜场村、怡乐庄村、南宫村。

1.4采购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5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落实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建设目标任务,促进农田持续利用。

1.6采购数量及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工程预算):15248.04万元,共分3个包。

标包号

工程名称

分包控制金额

1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土地平整、道路、排水工程

14860.28万元

2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输配电工程

100.95万元

3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水源工程、输水工程

286.81万元

1.7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第一包: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b)或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

4、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6、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包: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b)或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一级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

4、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须具备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6、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三包: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钻井甲级资质或凿井队甲级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4、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29日至201716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8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踏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时间为2017118日上午9时至9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118930分,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发布。

十、本公告有效期五个工作日。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26112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项目联系人:佛平  王丽莉

联系方式:010-62108002  62108150

传真:010-62108149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1229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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