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室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5D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室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TC19955D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吉林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楼一层至四层局部房间、解剖室、尸体间的局部装修改造工程、 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 、给排水工程。具体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7月12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7月22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TC19955DW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室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室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楼一层至四层局部房间、解剖室、尸体间的局部装修改造工程、 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 、给排水工程。具体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2.3招标范围: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实验楼一层至四层、解剖室、尸体存放间等房间改造。
2.4最高投标限价:5,329,724.00元。
2.5建设地点:吉林大学新民校区。
2.6资金情况:已落实。
2.7计划工期:自甲方指定进场之日起45天,超期每天罚款合同值0.5‰。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4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应具有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一年及以上)。投标时应出具由法人签字盖章的无在建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投标无效。且本项目项目经理全程不得随意更换。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如土建、水暖、电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
3.5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今)完成的合同标的与本工程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同类或类似的机电改造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提供业绩的合同标的额应为本项目投资额70%以上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打印件,并提供网址)】
3.6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无亏损。【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gov .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否决投标。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办 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应具有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一年及以上,提供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并且在社保局网站可查询到社保信息),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随意更换。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3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6、3.7、3.8、3.9、3.10、3.11、3.12、3.13条款的要求;
(2)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应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3.3、3.4、3.5条款的要求;
(3)同一潜在申请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2日到2019年7月22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天8:30-16:30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一年及以上);
(8)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网页截图;
(9)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10)“信用中国”官网全部信息打印件。
(11)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满足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每本收取 8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3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联系电话: 0431-81127625
邮箱:sungaochao@cntcitc.com.cn
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51673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81127625
电子邮件:sungaochao@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