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二号大街道路及其配套工程一标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29230001000363、0651-19030869
2.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二号大街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已由内和新审批(2019)3号、内和新审批(2019)4号、内和新审批(201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二号大街道路及其配套工程一标EPC总承包。
2.2.2 建设地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2.2.3 建设规模: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二号大街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标,道路主体规划为结构性主干路,道路起点为规划空港主十三路,线位呈西南-东北走势,终点与规划盛互路相交,桩号为K16-768.607~K39+324.425,道路总长度为22555.818m。市政管线总长度约为155772m;4座跨河桥、4座菱形立交。
2.2.4本项目投资金额:约242149.33万元。
2.2.5计划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9日。
2.2.6 招标范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二号大街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标,道路主体规划为结构性主干路,道路起点为规划空港主十三路,线位呈西南-东北走势,终点与规划盛互路相交,桩号为K16+768.607~K39+324.425,道路总长度为22555.818m。市政管线总长度约为155772m;4座跨河桥、4座菱形立交。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勘察设计范围:K16-768.607~K39+324.425的设计、勘察总承包需确保市政项目设计功能正常发挥所需要的所有勘察、测量、设计等工作(除绿化工程设计外)。本项目发包人不再进行任何分包或深化设计委托。勘察测量包含工程初堪、详勘、水文勘测、物探;工程测量;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相关服务。
施工范围:施工总承包包含道路、桥梁、电力、照明、监控、给水、再生水、污水、雨水、热力(仅为沙尔沁次一路至沙尔沁南路向西240米及K19+945~K22+720)、智慧交通、绿化带内(不含绿道以外的部分)室外设计标高以下的土方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文件中合同为准。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48146.0333万元。
2.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评标准。
2.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3 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2.3.1 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2 业绩要求:无。
2.3.3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需拟派一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施工项目经理,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 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 号)文件。
2.3.4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2.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上述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近三年时间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4.近五年时间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5.类似工程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若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文件获取
2.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9日至2019年08月15日(周六、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资料核查,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将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受: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介绍信;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4.2 投标人通过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核查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www.nmggcztb.cn),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新系统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原旧系统用户无需重新注册),注册成功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投标人可在网上申请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通过申请复核的投标人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2日,上午10:00。
2.5.2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2.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6 发布公告期限和媒介
2.6.1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9日至2019年08月15日
2.6.2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发布。
2.7 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南4楼
联 系 人:李 睿
联系电话:0471-7388003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楼
联 系 人:郭科 陈腾达
联系电话:0471-3281292
传 真:0471-3307221
电子邮箱:nmgzbgk@163.com
附件:介绍信、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8月08日
附件一
介绍信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前往贵单位购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二号大街道路及其配套工程一标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请接洽。
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