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程及服务类等项目-华能公司所属区域废弃、闲置烟囱拆除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HLJ-1916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程及服务类等项目-华能公司所属区域废弃、闲置烟囱拆除工程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DHZB-HLJ-1916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华能公司所属区域废弃、闲置烟囱拆除工程,共计18座。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不包含项目经理):施工员2人、质量员2 人、安全员3人,(上述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承诺函;
5、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16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8月2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时间:2019年08月16日至2019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文件送达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程及服务类等项目-华能公司所属区域废弃、闲置烟囱拆除工程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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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HZB-HLJ-19167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约1456352.84元人民币
四、谈判内容:华能公司所属区域废弃、闲置烟囱拆除工程,共计18座。
五、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73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555360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8241809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