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树德小学、文德中学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958QQ)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树德小学、文德中学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19958QQ),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投标承诺: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中标价;以招标人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清单单价和单价分析表作为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依据。承诺书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未经签字或盖章的,否决其投标。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整个招投标过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更换。
3.12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3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2019年05月-2019年07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9月0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区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17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区树德小学、文德中学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TC19958QQ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树德小学、文德中学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设施工程已由长新发改叁{2018}13号、长新发改叁{2018}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树德小学、文德中学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备设施工程。
2.2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
2.3建设地点:长德新区范围内。
2.4工程规模:计划投资额130.7162万元。
2.5计划工期: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止。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投标承诺: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中标价;以招标人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清单单价和单价分析表作为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依据。承诺书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未经签字或盖章的,否决其投标。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整个招投标过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更换。
3.12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3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2019年05月-2019年07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7日至2019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5)近3年(2016-2018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8)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和中标金额)。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区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1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女士
电 话:0431-811882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电话:0431-81127627、81127626
联 系 人:韩姗姗、杜仲秋
电子邮件:hanshanshan@cntcitc.com.cn
监督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长德新区扫黑办电话:0431-811882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0431-811882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韩姗姗
电话:0431-81127627
电子邮件:hanshanshan@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