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会议室改造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改造装修工程;
2.2项目编号:0651-19080956;
2.3项目内容及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部分;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5总投资:约190万元;
2.6建设地点: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室内装饰企业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聘用在本单位的项目经理证书;
3.1.4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5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在人员、设备、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应实力、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1.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符合上述资格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到2019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8楼报名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8层)
4.4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4.4.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企业法人前来投标);
4.4.2 法人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的身份证复印件;
4.4.3 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4 室内装饰企业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4.5聘用在本单位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4.4.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声明原件;
4.4.7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4.4.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4.9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1);
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为无效报名资料,招标人拒绝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康主任
联系电话:0471- 398481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贾佼彦 刘宇晨
联系电话: 15847461768 18647419708
电子邮箱:nmgzbjn@126.com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报名资料确认没问题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下列地址: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乌兰察布建设路支行
账 号:15050166664500000147
汇 入 地:乌兰察布市
注:投标人在电汇时在汇款用途一栏中,须注明项目名称。
附件1
投 标 回 执
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2019年 月 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改造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特此函复,并随函附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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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印刷体)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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