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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体车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20:47:21  打印

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体车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体车库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体车库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XCZB04-2403048 

2.3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设计智能7层轿厢垂直升降式机械车位大型SUV车位不少于130个。主体为特种设备钢结构,建成总高度约19.7m钢结构形式,地面一层设置4个出入口+2个取车等候室+1个车库控制室,共2套设备。

2.4建设地点:花园路59号。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 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政府审计配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二标段,工程监理。

2.7服务周期: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8质量标准: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一次验收通过率100%。。

2.9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单位注册且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标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4月1日至2024 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2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4.3.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携带“3、资格要求”所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于代理机构。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项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 4月23日 9:3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2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邮箱:546910920@qq.com

联系电话:13837116937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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