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出采购需求,对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窗体及玻璃幕墙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具有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窗体及玻璃幕墙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ZZ92576GC00030254
三、采购预算:1945546.77元
四、工程内容: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窗体及玻璃幕墙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工 期: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维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八、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门下发的建筑幕墙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正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4、工程管理成员配备:施工员1名(工长)、质量员1名(质检员)、安全员1名须出具相应的资格证明,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证,并提供上述项目班子成员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3日至 2019年9月10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质疑: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可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单独提交),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如属无效质疑,将现场书面通知质疑人;如属有效质疑,磋商小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执行。
十一、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购买文件的收据进行核实,未购买磋商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招标大厅。
十三、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451-82156872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政编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柴先生
电话: 0451-81888888
传真: 0451-88188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