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5、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 营业执照; (2) 企业信用手册; (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4) 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为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7、根据《省住房厅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10、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作为资审不通过处理。(信用承诺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