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镇开发建设中测绘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测绘服务单位。邀请单位为:1.福建省安溪广厦测绘有限公司;2.福建省尤溪县环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福建同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门镇开发建设中测绘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地形图、征用地界线及各村、组、单位所属地地类、面积及房屋拆迁、安置、报批勘界等用图测绘工作及评估;
2.4.测绘时限: 中标人应在甲方时限要求内依据规范要求和甲方要求完成所托工作及时完成所托各单项标的测绘工作并提交成果。
2.5.质量要求:提供的测绘成果应满足行业相关测绘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以上(资质及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测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测绘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测绘业绩:不要求;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测绘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行纳税义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3月12日起至 2025年3月17日18时00分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2403室本工程招标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凭证为投标单位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3月21日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25年3月21日10:00 时(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派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3 逾期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测绘服务费
8.1.测绘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实际完成测绘工程量按实结算。
8.2测绘服务费固定单价详细内容详见附表1。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下茂山 ,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905919707,传真: /
联系人:王少翔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youlainge@cntcitc.com.cn
电话: 0595-22098828、18159990005 ,传真: /
联系人: 林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