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8号楼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的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8号楼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
2.3项目编号:HITZB-2025000094;
2.4项目地点:哈工大文轩科技创新园区(二期)2号地园区内8号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第二巴陵街);
2.5建设规模:8号楼3至5层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工程面积10976.93平方米。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2日,共60日历天。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7招标范围:8号楼3-5层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工程面积10976.93平方米,涉及建筑、装饰、实验室通风、水、暖通、电、消防等内容,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相关约定实施。要求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设计图纸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调试、竣工验收、移交、质保及其他必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范围内需拆除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需充分利旧)、建筑隔离墙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
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电梯(包括扶梯)、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项目预算:人民币14294191.81元;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拟参加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供应商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参考《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专业承包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或返聘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采购。
3.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获取文件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之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并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5.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00-17:3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8.2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
9. 其他
9.1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无理缠诉行为和造假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之日起起计算,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投标活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ec.gov.cn/);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cgzx.hit.edu.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0451-864179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451-84370178
电子邮件:bjgj_h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