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G-2017-1-499(0651-1702185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所需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对市区主干线电气设备进行美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及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所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投标。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近三年(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网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3日到2017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4.2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二部)
4.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有效的原件及对应的资格材料一份,资格材料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散页、活页不予接收)。资格材料包含原件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二部
公司网址:http://www.nmgzb.com/
传 真:0471-3307221
电子邮箱:nmzbctd@163.com
联 系 人:陈腾达 闫彬
联系电话:0471-3281286 3246916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