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模块化防弹衣及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模块化防弹衣及防弹头盔采购 招标人为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模块化防弹衣及防弹头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模块化防弹衣及防弹头盔采购
2.2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后勤基地(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康大道)
2.3 交货期:45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防弹头盔250顶、模块化防弹衣300件。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防弹头盔
二标段:模块化防弹衣
2.6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一标段: 245,000元, 大写: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二标段: 875,000元, 大写:捌拾柒万伍仟元整
2.7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相关货物。
3.2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 10 时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包,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3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昌吉市西外环北路98号新疆公安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办公楼1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网址:http://www.xj.ce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同时发布。
招标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人:袁帅
联系电话:0991-851214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系人:申佳
联系电话:0991-8838530、8812233
传真:0991-8838530
电子邮箱:zhaobiaog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山路支行
账 号:3002010209200181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