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80302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已由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和发改社字[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和林格尔新区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3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2.4 建设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7亿元,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
2.5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项目拟建设一所完全实验中学,其中初中30个班,高中36个班。项目总占地面积187577.8m2,总建筑面积113614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708 m2,地下建筑面积18906 m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拟完成本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及全部地上及地下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室外所有附属及配套工程的方案至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国家要求的相关设计审批,并为业主单位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及施工配合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4要求投标人近年(2013年-投标截止期)内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按附1格式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3月 5日至 2018年3月 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标段/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
地 址: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人:高俊平
电 话:0471-738819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一号众生大厦7层
联系人:杨友林 张艳龙
联系电话:0471- 3255129 0471- 3260185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