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蒙中医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和县蒙中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就以下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设备采购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兴和县蒙中医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设备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2018)15号
采购文件编号:0651-1803026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0 |
|
| 2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
3.4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8年03月13日至2018年03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投标人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须签字或加盖法人章;企业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4)其他材料
a: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b: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c: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
d: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e:投标人在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f: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兴和县北环政务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兴和县北环政务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兴和县蒙中医院
地 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邮政编码:013650
联 系 人:门 亮
联系电话:132969440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林静 李德华
电话: 0471-3255283 0471-3372942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办理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592010100100029156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