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电解精炼炉招标人为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电解精炼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
2.2.规模:/ 。
2.3.建设工期:/ 。
2.4.标段划分:/ 。
2.5.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电解精炼炉。
2.6.数量:2套。
2.7.项目概况:电解精炼炉在设计、加工、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它包括功能设计、性能、主要设备元件的选型和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验等方面的要求。
2.8.交货地点: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甘肃矿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3.1.3.其他要求:1)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需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并具有三级以上保密资格,提供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网址:www.365trade.com.cn;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注册登录后可见投标人使用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从平台下载电子发票),文件下载费50元(由平台出具发票),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投标程序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上述平台免费注册并报名本招标项目。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684194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中科信会议中心三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矿区
联系人: 高娟
电话:1533947557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综合楼
邮编: 100039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ongkexin2014@163.com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