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韩城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韩城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韩城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共两个标段,项目地点为韩城市妇幼保健院,第一标段采购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壹台,第二标段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各一套,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CZD2018-ZB-845/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3投标内容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5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两份(2015年至今,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财务部持3.1至3.5条规定所需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韩城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韩城市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 系 人: 张维昕,程燕
电 话:13892570338 电 话: 029-88497916
传 真: 029-88497916
电子邮件: 44523041@qq.com
2018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