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中部、过渡、端头支架设备、超前支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NMT-2018-CLZB-05001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中部、过渡、端头支架设备、超前支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概况
2005年,根据准格尔矿区的总体规划,对原24座小煤矿进行整合后成立了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参股智能公司,皖北煤电持股53.79%,其他八名自然人股东持股46.21%。
麻地梁井田位于准格尔旗龙口镇境内,井田面积20.7平方公里,地质储量6.8亿吨,斜井开拓,服务年限63年。矿井以长焰煤为主。年设计生产、洗选能力500万吨(预留1000万吨/年能力)。
2、煤层赋存条件及顶底板岩性
5煤层:位于山西组下部,厚度3.02~18.78m,平均10.54m,含泥岩、砂质泥岩矸石0~25层,一般6~8层,结构复杂,属基本全区可采的较稳定煤层,下距6上煤层3.65~31.63m,平均18.40m。按正常采高4.5m计算,采放比1:3,则煤层厚度在18.0m以下的均可采用一次放顶煤开采;煤层厚度超过18.0m时,采用分层放顶煤开采。
3、地质构造
设计推荐5、6上、6煤层综采放顶煤工作面长度为250~300m,4煤层综采一次采全高工作面长度为200~250m,首采5煤层综放一次采全厚工作面长度采用260m。
根据地质报告“岩石物理力学性质统计表6-3”中的数据,推算本矿井煤的普氏硬度系数f值介于2.1~5.6之间,平均为3.7,为中硬~硬煤。该种强度的煤影响顶煤的冒放性,但本矿井的煤层遇水易弱化。
4、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工作面顺槽目前已完成50%
二、项目内容及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质、规模和价格最适宜的公司承担项目内设备的供应。以项目需求设备作为项目整体标的物,由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
三、项目具体要求
1.付款方式:包含且不限于融资租赁方式,具体付款如下: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到安装调试合格,依据安装调试合格报告支付60%,质保期满付10%。
2、安装费用:智能公司负责组织安装。
3、主要设备明细表
| 包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中部支架 |
ZF18000/29/45D |
141架 |
|
| 过渡支架 |
ZFG18000/30/45D |
8架 |
四柱放顶煤支架 |
|
| 端头支架 |
ZFT36000/29/45 |
2架 |
一组 |
|
| 2 |
风巷超前支架 |
ZQL2x6000/23/45 |
6架 |
两架一组 |
| 机巷超前支架 |
ZQL2x6000/23/45 |
6架 |
两架一组 |
4、项目实施/供货时间要求:2018年 10 月 25 日。
5、实施地点: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
6、最高限价:第一包:13651万元;第二包:522万元。
7、每推迟一天供货扣除中标总金额的3‰
8、支架选型如有变化,按每吨投标报价增减。
9、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进行投标,但必须是所投包的全部设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供应企业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牌照或备案);
3、供应企业必须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及代理商。设备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销售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以单项中标通知书(附清单)或销售合同(附清单)的业绩为准)不包含与投标企业相关联的企业的同属业绩;
4、支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综放支架16000KN及以上等级生产销售业绩,不包含与投标企业相关联的企业的同属业绩;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它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受地域限制。
第二包: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供应企业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牌照或备案);
3、供应企业必须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及代理商。设备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销售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单项中标通知书(附清单)或销售合同(附清单)的业绩为准)不包含与投标企业相关联的企业的同属业绩;
4、支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技术规格要求及以上等级生产销售业绩;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它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受地域限制。
五、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符合并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00000.00 元,第二包30000.00元。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本次招标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投标人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
2、请投标人于2018年5月31日17:00之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投标人银行基本户汇入我公司帐户,汇款用途写明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后,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后,即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
九、交费要求和资料:
单位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行 号: 102191000255
银行账号:0602002519200096673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09:00,地点为:鄂尔多斯饭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1号王府井百货旁)。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发布 。
招 标 人: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准格尔旗龙口镇麻地梁煤矿
商 务 联 系 人:郑常斌 技 术 联 系 人: 朱胡涛
电 话: 15560302082 电 话:1510557613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7-9层
联 系 人:林静
电 话:0471-3255283
邮 箱:573811884@qq.com
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