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数据中心
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数据中心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数据中心UPS电源设备及蓄电池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0651-18010729
招标范围:按照数据中心供电系统配电柜的整体负载要求,本项目内容包括新购UPS主机、蓄电池、蓄电池监控系统,更换连接电缆,新购设备、蓄电池、蓄电池监控系统的安装与调试以及供电系统在线割接。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30日历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包括设备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产品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需按照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出具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合格的报告或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UPS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泰尔认证、节能认证;蓄电池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要提自身近三年内(2015年-2018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3.5.2投标设备业绩提供设备厂商近三年内(2015年-2018年)2个或以上成功案例,其中UPS单台功率须在200KVA以上(含200KVA);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的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同一厂商的授权代理商最多两家且不得授权同一型号,代理商必须提供所选货物(或服务)的设备制造商对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授权书(须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UPS和蓄电池的制造商授权须分别提供;设备制造商投标的,必须保证中标后可直签合同;
3.6.2参加投标的UPS推荐品牌:维谛、山特、华为、APC、科士达;
3.6.3本次招标要求UPS制造商具备较强的UPS系统组织实施和售后服务能力,并且提供完善的实施方案,
3.6.4本次招标要求现场实施工程师必须为设备制造商原厂工程师,提供工程师资格证明及社保证明;
3.6.5本次招标产品要求提供免费三年7*24小时设备制造商维保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设备制造商原厂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2 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 投标人应携带下列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楼业务一部)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需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接受),并且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信用网站查询截图(以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
4.5 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平台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2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1号世纪大酒店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陶利街农金大厦
邮 编:010070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471-52906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471-3307619
邮箱:gaoh2018@qq.com
账户信息:
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0017066690525002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2018年 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