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支线机场除冰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832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支线机场除冰车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民航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支线机场除冰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支线机场大型除冰车 8台(其中,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漠河、伊春、大庆、鸡西各1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顺序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漠河、黑河、伊春、鸡西
交货地点: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漠河、伊春、大庆、鸡西各1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除冰车的制造商(以下简称“合格制造商”)或经合格制造商就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授权函上需有唯一字样,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大型除冰车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须附官网信息截图)。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证书在2015年9月30日后超过有效期的,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且必须提供设备检测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所投型号的大型飞机除冰车需具有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时间止)在中国大陆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的复印件)。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和履约能力。
3.5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6投标人近3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时间止)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自开标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止,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审查某一预中标单位的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时,该预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预中标单位资格。
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3日至2018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09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内容。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联系人:邱学敏
电话:0451-877530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姜宇 李欢
电话:0451-82364724
传真:0451-82364693
电子邮件:bidding@126.com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390110302
联行号:30826103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