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委托,对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 [2016]047号
财政预算资金:2421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上限)。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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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中央财政补助金额上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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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81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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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兰察布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60740000 |
二、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谈判供应商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时,应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出具的允许其代表母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
2.谈判供应商在试点盟市应至少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以下一种资质:一是具备“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和“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二是具备“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批文;三是具备“宽带接入业务试点”批文。
3.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能够提供近两年(2014-2015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工信厅联通信函〔2015〕919号,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可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符合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条的资质要求。
6.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省级及以上公司为主体参与投标和签署合同。
7.谈判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7.1被责令停业的;
7.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7.4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1: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73号
联系人:张小晶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联系人:李荪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
联系人:徐豪杰 刘君磊
电话: 0471-6953911 0471-6953277
电子邮箱: ZZGJNMG@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腾飞路支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行号:1041 9100 3187
账号:1492 3755 3759
收款人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