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人地址、联系方式:022-65661245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010-62108209、62108061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便携式光声高浓度熏蒸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TC170S04B
采购预算:38万元
采购货物数量及用途:
|
检测气体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硫酰氟 SO2F2 |
便携式光声高浓度熏蒸分析仪 |
1台 |
|
溴甲烷CH3Br |
便携式光声高浓度熏蒸分析仪 |
1台 |
|
硫酰氟 SO2F2 |
便携式光声残留熏蒸分析仪 |
1台 |
|
溴甲烷CH3Br |
便携式光声残留熏蒸分析仪 |
1台 |
*以上设备采购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制造商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可导致无效。
5)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谈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6日 09 时30 分
谈判日期:2017年1月16日09 时 30 分
谈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号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A座613会议室
谈判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9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2室)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套,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递费。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本项目联系人:李静、王倩女士
联系电话:010- 62108209、62108061
传 真:010- 62108244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