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行政中心篮球场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巩义市行政中心篮球场改造项目,谈判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7-1,采购人为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地点:巩义市行政中心;
2.2采购内容:篮球场改造;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谈判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经营范围分别包括体育设施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3谈判人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主要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谈判人提供的篮球架产品须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3.5谈判人提供的球场材料须通过相应标准的抽样检测报告;
3.6谈判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D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3.谈判人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所有资料、开户许可证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市政府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马女士 张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乔先生
电话:18613719199 电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7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