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轻工业学校语音室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轻工业学校语音室建设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轻工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轻工业学校语音室建设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7-161;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 货 期: 3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2.6计划投资:75万元;
2.7招标范围:2套60座语音室建设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设备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竞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所做的学校语音室业绩(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现场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7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3.8因本项目后续服务内容复杂,为保证后期服务质量,竞标人注册地须在郑州市内,如注册地在郑州市以外的,竞标人需在郑州市设有分公司或固定后期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 竞标人应为本次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制作)商或取得生产制造(制作)商针对本次采购授权的代理商。
3.10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7日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时竞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竞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语音室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户许可证等。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为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层1308D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轻工业学校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
组织部门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0371--65319785
项目部门负责人:曹老师
电 话:0371--65319718
代 理 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1-60926170
电子信箱:longhuadl@163.com
2017年3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