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HW2019-2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HW2019-23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002 网上证据交换管理系统;003 网上庭审系统;004 扎口结案管理系统;005 网络安全系统;006 智慧法院一期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002 网上证据交换管理系统;003 网上庭审系统;004 扎口结案管理系统;005 网络安全系统;006 智慧法院一期项目监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09日08时00分00秒---2019年08月16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30日10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30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智慧法院一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一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257
四、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 包1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
| 包2 |
网上证据交换管理系统 |
网上证据交换管理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
| 包3 |
网上庭审系统 |
网上庭审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
| 包4 |
扎口结案管理系统 |
扎口结案管理系统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
| 包5 |
网络安全系统 |
安全系统、云安全软件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
| 包6 |
智慧法院一期项目监理 |
项目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
1 |
项 |
随项目服务期及项目保修期内监理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及最高人民法院法标标准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特殊资质要求(适用于包6)
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
2)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出具无在监承诺书),并具有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2018年07月-2019年0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投标截止之日;3)查询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包1至包4进行报名,也可以同时中四个包段。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供应商)应首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方能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通过后,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按网上提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www.hnggzy.com 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8月9日至 2019 年8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需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8 月30日上午 10:30 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8(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A 座)。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6803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1-60926170
邮 箱:longhuadl@163.com
发布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财政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371-6576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