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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12:14:32  打印
公告
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19-3401-0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19-3401-0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1 采购内容: 防静电地板6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为准)。3.2 交货期:一个月。3.3 交货地点:机关及各基层单位驻地(濮阳市五县一区、新乡市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

4.1 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3 响应人提供近2018年度财务报表
4.1.4响应人提供近半年的完税证明(税务机构出具至少近三个月的交纳证明或银行转账凭证,免税单位需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4.1.5响应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4响应人需提供 防静电地板产品合格证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检测报告。
  4.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8月14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濮阳市恒丰中央广场D座1703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9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5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9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5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采购编号:2019-3401-007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的委托,就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防静电地板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2019-3401-007  

2.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预算金额:约16.2万元

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3.1 采购内容: 防静电地板6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为准)。

  3.2 交货期:一个月。

3.3 交货地点:机关及各基层单位驻地(濮阳市五县一区、新乡市区) 

4.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4.1 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3 响应人提供近2018年度财务报表

4.1.4响应人提供近半年的完税证明(税务机构出具至少近三个月的交纳证明或银行转账凭证,免税单位需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4.1.5响应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4响应人需提供 防静电地板产品合格证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检测报告。

  4.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 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8 月 12  日至2019年 08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濮阳市恒丰中央广场D座1703室)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5.2 报名地点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濮阳市恒丰中央广场D座1703室)。

5.3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4.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4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5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08 月 19 日15时 00 分

   6.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5楼会议室。

7. 谈判有关信息

7.1 谈判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7.2 谈判地点:同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8.1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信咨询网》《武警濮阳支队强军网》媒介上发布。

   8.2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

地  址: 濮阳县工业路与铁丘路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93--6686036  6686038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86688490、0393-206066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

2019年 08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濮阳支队

地址:濮阳县工业路与铁丘路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电话:0393-66860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93-206066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