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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ATM自助设备巡视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6 17:26:38  打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ATM自助设备巡视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ATM自助设备巡视项目

3.项目编号:ZXYZB-2024-050

4.招标范围: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ATM自助设备巡视;

5.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

6.服务期限:2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经过两次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只有同一家单位连续两次报名符合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安厅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上具有相应的安保能力。投标人须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洛阳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五、公示的期限

5.1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9日止。

5.2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20号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938587065、19937035563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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