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国际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投标人。
1、招标编号:0651-1741NM011247
2、招标项目的概况
2.1说明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性质:国际招标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及标段划分如下:
标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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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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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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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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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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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手术室项目血管造影机及手术室相关设备、肿瘤放疗计划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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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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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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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自筹
落实情况:已落实
2.2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3、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安装、维修保养能力。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设备制造商或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即SFDA认证。
3.5产品质量保证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
3.6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和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并有效年检。
3.7凡有意购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上述3.1-3.5条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针对此项目唯一的制造商授权书或其总代理商的授权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查验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9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
报名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7日—2017年07月04日17:00前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查验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领购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座1002室)
5、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592010100100029156
(外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营业室
帐 号:1500 1708 2080 5000 0543
SWIFT BIC:PCBCCNBJNMX
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只能接受银行转帐或银行汇款,转帐或汇款后请将银行凭证扫描后发至1526667208@qq.com邮箱内,邮件和附件名称标注“招标编号-标段号-***公司”。
7、
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开标室(建设路与建华路交叉口南约500米路东)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化,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告知。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及“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9、
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包头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郝震海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8层
本项目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2室
联 系 人:李娜、张小彤
联系电话:18047292752
邮箱:152666720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