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锂分析检测实验室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锂分析检测实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IAE-WZ-GKZB-25-0979。
内部编号:ZKX20250801A314。
2.2 招标项目名称:锂分析检测实验室。
2.3 供货范围。
2.3.1 设计
供货方按照技术要求和配件实际情况,对锂分析检测实验室及附件进行工艺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设计、布置设计等。
2.3.2 装置加工制造及产品(供货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锂取样分装及安全溶解装置 |
1 |
台 |
1.1 |
手套箱组 |
1 |
台 |
1.2 |
金属锂安全溶解装置 |
1 |
台 |
1.3 |
百分之一天平 |
2 |
台 |
1.4 |
废锂排放罐 |
10 |
个 |
1.5 |
电加热板 |
2 |
个 |
2 |
锂中氧氮氢分析装置 |
1 |
套 |
2.1 |
氧分析模块 |
1 |
台 |
2.2 |
氮氢分析模块 |
1 |
台 |
2.3 |
配套循环冷却机 |
1 |
台 |
2.4 |
锂蒸馏装置 |
1 |
台 |
2.4.1 |
真空分子泵机组 |
1 |
台 |
2.4.2 |
感应加热电源 |
1 |
台 |
2.5 |
高温电阻炉 |
1 |
台 |
2.6 |
一次性石墨坩埚 |
1000 |
个 |
2.7 |
一次性镍囊 |
1000 |
个 |
2.8 |
其他配套O形橡胶圈、石英管、氧化铝陶瓷管等耗材 |
1 |
套 |
3 |
通风橱 |
2 |
台 |
4 |
超声波清洗机 |
2 |
台 |
5 |
标准品储存冰箱 |
2 |
台 |
6 |
鼓风干燥箱 |
2 |
台 |
7 |
真空干燥箱 |
1 |
台 |
8 |
超纯水机 |
2 |
套 |
9 |
离子色谱仪 |
1 |
套 |
9.1 |
离子色谱仪主机 |
1 |
台 |
9.2 |
电导检测器 |
2 |
个 |
9.3 |
抑制器 |
1 |
套 |
9.4 |
在线电解淋洗液发生器 |
1 |
台 |
9.5 |
EG脱气装置 |
2 |
台 |
9.6 |
连续再生阴离子捕获柱 |
1 |
台 |
9.7 |
连续再生阳离子捕获柱 |
1 |
台 |
9.8 |
控制电脑 |
1 |
台 |
9.9 |
软件、耗材等随机附件 |
1 |
套 |
10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套 |
10.1 |
原子吸收光谱仪主机 |
1 |
台 |
10.2 |
铁、钠、钾、铜、钙、镉、锡空心阴极灯 |
1 |
套 |
10.3 |
配套空压机 |
1 |
台 |
10.4 |
千分之一天平 |
1 |
台 |
10.5 |
控制电脑 |
1 |
台 |
10.6 |
软件、耗材等随机附件 |
1 |
套 |
1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
1 |
套 |
11.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机 |
1 |
台 |
11.2 |
配套循环冷却机 |
1 |
台 |
11.3 |
万分之一天平 |
1 |
台 |
11.4 |
仪器调试溶液 |
1 |
套 |
11.5 |
控制电脑 |
1 |
台 |
11.6 |
软件、耗材等随机附件 |
1 |
套 |
上表中所列设备为锂分析检测实验室主要设备,其他辅助设备、配件、备品备件根据需求提供。
2.3.3 技术服务
供货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负责锂分析检测实验室中各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安装位置有采购方指定,如有必要供货方需对采购方进行设备操作使用培训;提供产品安装、操作、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至少应规定安装要求、安装前的检测项目、安装的注意事项等;产品包装运输(到合同指定地点);采购方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2.5 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需求方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针对离子色谱仪主机、原子吸收光谱仪主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对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提供承诺函;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提供承诺函;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提供承诺函。
注: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缺漏等情况),评标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21-61592300),注册成功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通过平台完成付费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如需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从平台下载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肆份及包含电子版投标文件(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的U盘1个,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崔启明(010-010-68388829)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6935754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崔启明
电话:010-68388829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