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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器皿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15:35:11  打印

餐具器皿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0-2540NH070560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号【2025】6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紫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餐具器皿采购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中标人将为武汉紫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供应餐具器皿。详见采购清单。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供应商年度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一个合同年度内一次供应商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续签合同。

1.4质保期要求:合同有约定货物质保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商品的质保期的规定执行,但货物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质保期从招标人签收之日起算。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补单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1日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紫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紫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东西湖区海口二路2号;环湖中路123号;汉阳区罗七路5号;武汉市蔡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湖路126号;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口二路1号;东西湖区环湖中路与黄鹤楼大道交叉口西北420米、武汉市东西湖区凤栖里路23号;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汉阳区十升路22号;武汉蔡甸区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90号;硚口区硚口路地铁站C1口步行150米;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环湖七路11号。

1.8质量标准要求:应符合《GB/T 15067.2-2016 不锈钢餐具》、《GB/T 41001-2021 密胺塑料餐饮具》、《DB13/T 1584-2021 陶制餐具》、《QB/T 5798-2023 玻璃器皿 乳浊玻璃餐饮具》、《DB37/T 4377.1-2021 专用分餐餐具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安全性能应满足国家强制认证要求,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中标人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52600分至2025530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50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6 17 9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电子交易平台CA办理费用标准:首次CA办理费用共400元,包含智能USBkey费用50元(一次性收费,后续长期有效)及数字认证首年费用350元(按年收费,后续年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进行认证交费),首次CA办理费用一经缴纳将无法退回,请各投标人谨慎考虑。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6 17 9 30 分。

6.3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万盈国际A座2101号            

联系人:田莹、张帆、朱晨光、代晓艳

联系方式:027-88861858                       

 

招标人:武汉紫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采购服务部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北办事处海口二路1号(11)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27-83298915

 

 

附件下载:采购清单.doc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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