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51-17041833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所需煤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招标
2、招标范围:长焰煤600吨、褐煤900吨、焦炭30吨
4、交货地点:内蒙古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矿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其经营范围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同时,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1.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货物质量问题;
3.1.4 投标人为经销企业的,须提供国内煤炭开采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
3.1.5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1.6 具有交通部统一制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7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Word格式发送至nmgzbbaofh@163.com,请以“招标编号 + 公司名称”为邮件主题,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招标文件将在以下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合格潜在投标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1)+(2)+(3)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内煤炭开采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针对经销企业);
(6)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同类项目供货业绩(2014年-至今,以合同为准);
(9)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矿区
联 系 人: 代淑正
联系电话: 1370898859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nmgzb.com/
电子邮箱:nmgzbbaofh@163.com
联 系 人:包芳华
联系电话:0470-8228006(电话无人接听时发至邮箱)
用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如意支行
账 号:47190027591030417041833
行 号:308191036018
附件:
投 标 回 执
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招标(招标编号:0651-17041833)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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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印刷体)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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