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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12 19:09:05  打印

西安铁路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铁路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SCZC2017-ZB-1769/1招标人为西安铁路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铁路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内容与招标范围

案件管理系统  1套、手机取证分析平台 1套、视频取证平台 1套等;

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各投标人提供最交货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案件管理系统、手机取证分析平台、视频取证平台、手机取证系统)的厂家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12日至20179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30分到17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1009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铁路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

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电话:029-8525750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912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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