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安铁路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项目编号:SCZC2017-ZB-1769/1)招标人为西安铁路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铁路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内容与招标范围
案件管理系统 1套、手机取证分析平台 1套、视频取证平台 1套等;
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各投标人提供最交货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案件管理系统、手机取证分析平台、视频取证平台、手机取证系统)的厂家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铁路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电话:029-8525750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