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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7-10-10 10:41:54  打印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A2017-CS-1912/1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

 联系方式:029-3357226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

 联系方式:029-8526664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安全数据交换系统

采用网络处理器硬件构架,安全操作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事件处理20000/秒,内置1TB磁盘存储空间。标准2U机架式机箱;主机配备:6个千兆自适应电口和4个千兆SFP插槽(1个管理口,9个侦听口),1Console口,2个扩展插槽

1

等其他内容

项目用途:系统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玖万叁仟元整(¥793000.00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12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30分到17点。)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1018日下午14:30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9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健   李飞  李婷婷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6664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862459890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929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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