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以下货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0651-170898
采购计划表编号: 〔2017〕66971号
2、内容情况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具体要求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 1 |
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720,000.00元 |
包含设备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相关伴随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根据内财购【2014】752号文件第十一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竞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竞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竞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代表,进行评审。
6、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安装、维修能力。
7、投标人具有供货的能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证书”。
9、产品质量保证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
10、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2、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13、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18日上午08:30—2017年09月22日17:00前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审查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领购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汇金中心写字楼B8座1002室)。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真实性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行政公章、A4纸装订成册)1份及原件,供招标代理机构核查。
3.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释义: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等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中国公民身份证明,其中其他组织中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身份不得参加政府采购。
3.2财务状况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释义:法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还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据,即专用收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凭据。
3.3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释义: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释义:投标人必须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证书”。
3.5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携带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6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按附件1提供);
3.7投标人具有供货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592010100100029156
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只能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帐或银行汇款,转帐或汇款后请将纳税人识别号及银行凭证扫描后发至453773025@qq.com邮箱内,邮件和附件名称标注“招标编号-标号-***公司”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开标室(建设路与建华路交叉口南约500米路东)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开标室(建设路与建华路交叉口南约500米路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本项目联系部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汇金中心写字楼B8座1002室
联系人:刘 蕾
电 话:18047292751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高晓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印 刷 字 体): 委托代理人(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法人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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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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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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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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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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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用于接收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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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开具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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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用于邮寄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
发票 专票□ 普票□ 自取□ 邮寄□
邮寄地址: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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