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小额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小额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小额家具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采购木制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教学家具一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1.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4投标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
3.1.5投标人须为西安市2017-201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同时在木制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教学家具供应商名录内,提供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重要产品、原材料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持以上3.1.1至3.1.6条所要求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日14时30分,地点为 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大道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邮编:029-63609321 邮编:710075
联系人:张维昕 程燕
电子邮件:4452304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2457224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