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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23:09:54  打印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185)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1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及其配套设施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建设(含土建基础)及安装调试。

2.3实施期限: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69.75万元(含增值税)。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招标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为80万以上的含盐化工污水治理装置总承包业绩3项(含)以上。

注:投标人须提供的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交工证书或竣工报告或发票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若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的,投标人须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或由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或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其项目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截图):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或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或截图);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提供承诺或截图)

(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保证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管理。如果投标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诺,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有权拒签或终止合同。(提供承诺)

3.5项目经理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注册有效期以开标当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上查询为准。

近3年(2023年0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的化工行业装置工程项目经理。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2023年01月以后竣工投产项目,合同、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22日17时至2026年5月27日17时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吕义纲

  话:0459-67190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709522768@qq.com

业务监督: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0451-82364723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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